冀东油田2025年度套损井超强度封层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5年度套损井超强度封层技术服务 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冀东油田现有套损井637口,已严重影响了开发生产。近些年研究应用水泥封堵、树脂堵漏、套管补贴、二次完井等井筒重构技术,但这些技术存在承压低、通径小等问题,不适合后期压裂等高压复杂措施。因此需开展套损井超强度封层技术研究,为油气水井复杂措施和后期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套损井超强度封层技术涉及到工具设计、材料选型、施工方法等工作内容,需要外协,以便开展合作研究。对冀东油田套损井治理技术的有效的补充和扩展。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陕西榆林及中标人所在地。
2.2服务范围及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设计、测试资料等,编写套损井超强度封层单井工程设计;
(2)提供套损井超强度封层现场技术服务。提供电缆式超强度锚定补贴管及其坐封配套工具,现场技术指导管柱下入、坐封等全过程。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2.4 估算金额:193.5万元,不含增值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合同履行结算情况等内容(需提供项目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电缆式贴堵封层技术服务。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⑤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油气田开发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且具有井下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油气田开发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且具有油气田开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操作工程师2-4名:应具备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提供技术服务时具有以上证书。
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由投标人提供采购并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和配件等,须执行《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乙供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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