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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3-00950-YZGF-1210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440.1

最高限价(万元):440.1

采购需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采购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包括生产、运输、安全装卸等配套服务)。备注: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投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年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1)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2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氧(液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5)需满足现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并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7)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投标人委托第三方配送的:需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同时提供第三方配送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投标人委托其配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运输车辆的相关信息。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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