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BFFFN02210
项目名称:合肥八中2025年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服务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1包评分项“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的“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空气能维保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修改为“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空气能维保或空调节能改造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2.磋商文件第2包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1、工作内容”要求的“维保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变压器除外)的,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负责安装维护,费用包含在报价内。若耗材配件存在隐患或已经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应换不换的,则按照维保事故处置”修改为“维保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的(变压器除外),成本价不超过5000元的配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负责安装维护,费用包含在报价内。若耗材配件存在隐患或已经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应换不换的,则按照维保事故处置。成本价超过5000元的配件由采购人提供”。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社保证明材料”形式的疑问。
答: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代缴社保予以认可,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2.关于磋商文件第1包评分项“人员配备”中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是为了考量项目负责人的履约能力,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指向性。
3.关于磋商文件第1包评分项“体系认证”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要求相关体系认证是为了考量供应商的综合履约能力,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指向性。
4.关于磋商文件第2包评分项“节能减排方案”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此评分项的设置是为了考量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节电等节能措施,保证维保过程中的低能耗和低排放,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指向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节能减排方案内容即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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