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4〕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市榆阳区(主要分布于红山、西沙、南郊、高新、科创城、老城区等区域)。
2.2工程规模:对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下辖的162个小区共 121696户进行分户智能调控系统建设,对388个小区共7640个单元进行庭院热网楼宇平衡装置改造,对榆林市区内的111个老旧小区换热站共184套机组进行升级改造,并同步建设供热数字化管控平台。总改造供热面积1259.64万平方米。
2.3项目投资总额:7.94亿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设计估算490万元);
2.4计划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年;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521001001;标段类型:设计;
2.6招标范围:标段1: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2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至2024年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可查询。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⑥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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