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粪肥还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12520250100037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5-00538
3、项目名称:浠水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粪肥还田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2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2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浠水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粪肥还田服务项目,完成粪肥还田服务面积不少于10.22万亩(包括粪污收集、处理、运输、施用环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包段,其中包段划分及包段最高限价为:A包: 完成粪肥还田服务面积不少于5万亩 最高限价为45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90元/亩;B包: 完成粪肥还田服务面积3万亩 最高限价为27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90元/亩;C包: 完成粪肥还田服务面积2.22万亩 最高限价为20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90元/亩;注: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包段进行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底全部完成服务面积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格有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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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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