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5307011(CGO)
项目名称:武侯镇乡村振兴数字沙盘及5G数字乡村服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侯镇乡村振兴数字沙盘及5G数字乡村服务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侯镇乡村振兴数字沙盘及5G数字乡村服务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对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状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状况做出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5)1、以支票、汇票、本票(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缴纳需提供缴纳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 2、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本项目为不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