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重庆银河桥水库项目
金属结构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1.项目概况
银河桥水库是一座具有场镇及工业园区供水、灌溉及农村人畜用水等综合功能的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水库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银河村,汝溪河右岸一级支流蟠龙河,坝址位于蟠龙河银河桥河段处,距梁平区28km。水库死水位288m,正常蓄水位(或设计洪水位)316m,校核洪水位316.64m,坝顶高程318m,总库容1043万m3。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坝、副坝及上坝公路等。主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7.0m,坝顶长191.0m,坝顶宽度8m;副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7.0m,坝轴线长98.0m,坝顶宽度6m;上坝公路长596m,路面净宽 7.0m,路面纵向坡度9%。
2.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电动蝶阀 |
1.型号、规格:单流向、电动、球墨铸铁材质、1.0MPa、法兰式连接 |
套 |
5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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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动偏心半球阀 |
1.型号、规格:上装式,电动、可以缩径、铸钢材质(Q235B)、1.0MPa、法兰式连接、PQ94H-10C |
套 |
5 |
取水塔 |
|
3 |
双法兰限位式伸缩器 |
1.型号、规格:铸钢材质(Q235B)、1.0MPa |
套 |
5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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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100排气阀 |
1.型号、规格:电动、球墨铸铁材质、1.0MPa、法兰式连接 |
套 |
5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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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动锥形阀 |
1.型号、规格:控制启闭功能、45°弯曲、Q235B铸钢材质、1.0MPa、法兰式连接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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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态放空管工作蝶阀 |
1.型号、规格:单流向、电动、球墨铸铁材质、1.0MPa、法兰式连接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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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法兰限位式伸缩器 |
1.型号、规格:铸钢材质(Q235B)、1.0MPa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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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兰 |
1.型号、规格:与阀门配套、1.0MPa、铸钢(Q235B) |
套 |
20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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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活塞阀 |
1.型号、规格:电动调节流量,控制启闭、法兰连接、球墨铸铁材质、1.0MPa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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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暗杆楔式闸阀 |
1.型号、规格:手动、球墨铸铁材质、含伸缩节、1.0MPa、法兰式连接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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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过滤器 |
1.型号、规格:Y型、球墨铸铁材质、1.0MPa |
套 |
1 |
取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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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双法兰限位式伸缩器 |
1.型号、规格:铸钢材质(Q235B)、1.0MPa |
套 |
1 |
取水塔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送货并经询价人确认数量的为准。
3.投标报价文件
各投标人自行起草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报价表应按照询价人提供的模板进行填报。
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单价,需注明增值税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应包含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所有含税单价。
3、采购物资技术要求需满足GB/T1238-2008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金属密封蝶阀、GB/T17241.6-2008法兰连接尺寸、GB/T13927-2022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120通用阀门标志、GB1221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1227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7219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4、缺陷责任期:水库下闸蓄水验收通过后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质量保证金。
5、开标后,项目将组织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厂对企业能力、信誉、业绩等相关条件进行审核。
6、金属结构加工完成在进行防腐施工前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对加工的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防腐操作。
7、设备到场后,项目将组织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联合进行到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办理结算支付。验收不合格,供货方应在询价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待具备条件时重新验收。因供货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询价方有权要求供货方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报价人只有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且独立于询价人才能参加报价。
4.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履约保证金缴纳
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询价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在报价方与询价方方办理中期结算时,询价方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6.结算
甲乙双方每月 16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7.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1.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本合同材料预付款为含税中标价的20%;乙方在合同签订内15日内提交相应额度材料预付款银行保函及与钢材分供商签订钢材采购合同,甲方收到银行保函及乙方与钢材分供商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后15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后期供货不得再以材料涨价为由要求调价。材料预付款优先从本合同当期结算价款中扣回,当预付款总扣回金额达到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总额时停止扣回,开始支付结算价款。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优先扣回预付款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0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预付款扣回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应付结算价款的 93 %(其中 90 天内支付 97 %款项、30天内支付剩余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9.报价文件的递交
9.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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