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BY-2025C-GK302
项目名称: 贵州省血液中心2025年病毒灭活袋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9XJ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A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包 病毒灭活袋1
备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单价限价:40元/个
标项名称: 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B包 病毒灭活袋2
备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单价限价:40元/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标项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标项1:否; 标项2: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标项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全部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将按虚假应标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标项2: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全部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将按虚假应标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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