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CG25PA0808
项目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及相关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及相关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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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及相关服务场地租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3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及相关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及相关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