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东区发投[2022]0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融资、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发投[2022]0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东新区。
2.2 项目规模: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3km,设计车速40Km/h,规划标准路幅宽18m。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3监理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施工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和财评控制价所有内容及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内容和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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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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