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为大力推进供应商入围招标和规模招标、提高招标吸引力、增强规模协同效益,对年度采购量较大的物资,实施供应商入围招标,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标入围,进一步提高日常采购性价比。现组织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025年度新疆煤化工水煤浆添加剂专项招标采购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025年度新疆煤化工水煤浆添加剂专项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水煤浆添加剂专项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拟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招标明细表
项目(标段)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
1 |
水煤浆添加剂 |
TO |
3100000.00 |
合同签订20天 |
兖矿新疆煤化工 |
否 |
2.1报价及付款方式:本次报价为13%税率含税落地到货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落地到货价。付款方式为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到货价。到货价为货物到达之后的价格,不包括卸货费用。卸货费用和风险由使用单位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使用单位及时卸货。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执行。
根据买受人开票通知单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买受人次月起每月按挂账余额的30%支付6个月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结算。挂账余额2万元以下的,或者超6个月无新增挂账的,可以一次性付清挂账余额。
经双方协商,买受人可支付较短期限电子承兑汇票,根据支付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不足6个月的天数进行付款折让;可支付电汇,根据支付金额的4%(年化)利率进行付款折让;可提前支付,按照提前期限,根据支付金额的4%(年化)利率进行付款折让。
2.2当中标人经营发生重大困难、国家、政府公示、公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经营风险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3中标人在有效合作期间,当招标人发生不可抗力或能源集团物供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时,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
3.4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5资质要求: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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