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编号:CRECSHE-WZCG(2025)0814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产[2021]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宜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等,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一体化净水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共涉及合并、扩建城区及镇级水厂共28座,合计远期设计规模44.45万m/d;其中,保留整改使用乡镇水厂6座、扩建后使用乡镇水厂7座,完工后合计规模6.95万m3/d;另转备用水厂10座,废除水厂3座;一体化设备利旧73座,总规模约1.2万m3/d;新建一体化设备29座,总规模约0.57万m/d;新建15万m3/d取水头部(包含取水泵房)及其配套32km原水管;配套铺设供水管道约5109km,安装入户水表约21.8万块,新建加压泵房两处,中途加压泵198台。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要求(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详见附表2)。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招标。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招标承诺一致。
3.2.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招标文件单独封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招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招标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7成交能力限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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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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