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公开-2025-53 | |||||||||||||||
2、项目名称: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服务内容):确定三家土地评估机构从事我县土地评估项目,且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 评估费用结算标准:参照《关于实施<河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5.5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5.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以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为准),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