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王庄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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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5-62 | ||||||||||||||||
2、项目名称: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浚县王庄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改造项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861033.6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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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浚县王庄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改造项目)。其中:一标段为植保无人机及无人机配套设施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二标段为浚县王庄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采购范围:一标段:采购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一标段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15日内供货完毕且具备验收条件。 二标段工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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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一标段: 3.1.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 (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 3.2.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 (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2.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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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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