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ZQYC-G2025-0029 项目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监督性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91.880000万元(采购包1:40.880000万元;采购包2: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40.88万元;采购包2:51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2025年监督性监测项目分为2个包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件一:根据《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滨海站现有监测能力,拟对部分监测项目通过采购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协同推进相关监测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包件二:主要是对2025年滨海县2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包件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服务业,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 2.近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3.对于中标单位有能力完成的项目内容,必须自主实施,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若中标单位因特殊原因确无能力实施部分项目内容,需分包时,分包的检测参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检测参数数量的5%。投标单位需提供分包比例的计算依据和说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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