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备案及生产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备案及生产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明确磋商流程
更正内容:
本项目磋商流程,因已列名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更正明确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