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4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47001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景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公司融资,招标人为山西五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施工;2.2项目编号:ZLZX招【2025】0611号 ;2.3建设地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新路口村;2.4建设规模: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全长1.34k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包括道路、桥梁、雨污水、给水、交通工程以及照明、绿化、热力、燃气、电力等配套工程;2.5总投资额:约10000万元;2.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2.7质量标准:合格;2.8工期:517日历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台山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及相关市政配套项目(站前市政道路及匝道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