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及依据
本询价项目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珠三角城际广佛环线GFHD-2标二工区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于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出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隧道防护门采购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广州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工程位置示意图GFHD-02标二工区全长2.183公里,包含太和站、大源站~太和站明挖隧道(DK42+167~DK42+587段)及太和站~珠江隧道终点明挖隧道(DK42+849~DK44+350段)土建工程,其中太和站为地下两层车站,车站中心里程DK42+710,里程范围DK42+587.00~DK42+849.00,车站总长度262m,站台有效长度210m。车站附属包括1个下沉广场、2组风亭。本次隧道防护门安装位置处于太和站~珠江隧道终点明挖隧道段中隔墙位置,暂定安装数量6樘。
2.2询价内容:隧道防护门采购、安装暂定数量6樘,规格型号:净通行净宽1.2*2m,具体详见附件六-设计图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隧道防护门生产、供应、安装经验的生产商或是具有良好供应业绩的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需符合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的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采购人列为最新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5其他要求:报价人需具备安装及资源调配能力;
3.6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报价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报价人。
4.结算和付款
4.1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按最终成交单价结算;
4.2对账结算时间: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10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单据(单据至少需要买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工程部及物资部三人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验收方法见合同第六条)到买方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对账,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期对账结算已完成;
4.3末次结算:买方无供货需求后,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末次结算,完善发票等结算手续,签署末次结算协议。
4.4货款的支付时间: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资料后 6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 9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90 %,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5其余要求见买方提供的合同范本。
5.报价说明
5.1所报单价为打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出厂试验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产品预埋件、全部五金件、搬运费、安装费(包含需要的所有设备)、出厂检测费、检测验收费、产品质保期内保修费、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通过买方业主验收(业主验收的检测费用由业主承担)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买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5.2打包价中的安装费:卖方已充分考虑由于买方现场处于施工天窗期,每天安装作业时间不确定(大概率夜间施工),需要以买方与铁路运营单位协调确定为准;根据标题为《关于中隔墙防护门改造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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