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施工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869;
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监理标项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78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已由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规计发〔2024〕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规计发〔2024〕73号)文件,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保护面积13.15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2.6km2,塬面保护面积0.55km2。新建涝池1座,改造涝池3座;沟头回填工程2处;沟头防护74m;村庄排水干渠2194m;营造水土保持林131.05hm2,封禁治理11.29km2,封禁围栏1.98km,封禁指示牌15个。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洛川县菩提镇南沟A、党家塬塬面保护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概算总投资:677.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注: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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