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陕西区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138-CPMC763-B110471T1220283-438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陕西区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陕西区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计划对20余座改扩建场站及15条集输管线、2条供水管线、3条注水支线等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标准规范及初设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属地审批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召开的会议评审,并取得属地审批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项目估算金额206000.00元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陕西区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计划对20余座改扩建场站及15条集输管线、2条供水管线、3条注水支线等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标准规范及初设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属地审批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召开的会议评审,并取得属地审批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个中标人
2.4标段描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陕西区域)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5服务地点:采三产建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4-2026 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编号:ZY23-XA405-FW1369)入围服务商。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人员要求:3.2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 4 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团队人员 2 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截图,且查询截图中从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体现个人姓名的社保(含基本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3.3 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其上级组织的财务审计报告,亦不能的提供可提供其自身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公告发出日起近三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成立日期在2024年但距2025年已不足整月,或成立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后)的提供其盖公章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即可。
信誉要求:3.4 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截止到本项目谈判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3.5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要求: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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