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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5年度蓟州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YCHD-2025-0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5年度蓟州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YCHD-2025-0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5年度蓟州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YCHD-2025-02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D-2025-026
项目名称:2025年度蓟州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104.28万元
最高限价:104.2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3.43 43.4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5年度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875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额32.69万,详见招标文件;2025年度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额10.74万,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60.85 60.8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5年度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49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额19.2万,详见招标文件;2025年度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1156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额41.65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竣工验收且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有效期内(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5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5年至今 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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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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