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2025年深圳穗莞深城际机前段和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公网覆盖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2025年深圳穗莞深城际机前段和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公网覆盖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GCG-GDTT25006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车站、隧道区间满足三家电信企业4G和5G覆盖的信源、分布系统、电力及配套、传输光缆等设计服务,包括一阶段设计编制工作、与城际业主单位及其设计单位的对接等。
线路 |
线路长度(km) |
车站(座),均为地下站 |
穗莞深城际机前段 |
15.15 |
3 |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 |
39.39 |
6 |
(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为293.09万元(按税率6%测算),其中穗莞深城际机前段公网覆盖勘察设计含税预算金额为80.15万元,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公网覆盖勘察设计含税预算金额为212.94万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3)项目建设地点/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4)设计时限:具体的时限要求以单项工程设计订单中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施采购,合同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
2.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2.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8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种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验收交付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轨道交通公网通信覆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类项目),要求已验收交付的隧道公网覆盖设计里程累计不低于80km。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轨道交通公网通信覆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已验收交付、隧道公网覆盖设计里程公里数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设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广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3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公开招标]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2026-2027年员工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资格预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智联业务合作伙伴招募(2025年第十一批)招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