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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荣华等六个锰渣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荣华等六个锰渣库治理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生态〔20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锰污染治理和锰产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木树镇虎口村、蓼皋街道文山社区、世昌街道世昌社区。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工程: 电解锰渣运输及无害化处理145000立方米,挡土墙1200立方米。二期工程: 电解锰渣运输及无害化处理160000立方米,挡土墙1400立方米。三期工程: 电解锰渣运输及无害化处理293000立方米,挡土墙1750立方米。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7896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工作);(2)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叁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且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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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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