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522701202500047Q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南发改产业〔2025〕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黔南州都匀市、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独山县、三都县、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等12个县(市) 。 |
2.2 建设规模:(一)新建物资储备库300平方米,消防水池240口。 (二)购置防火车辆及无人机机群,其中:森林防火监测无人机机群2套,灭火无人机机群2套,四驱皮卡消防水车24辆,救援运兵车22辆,装备运输车19辆,中小型消防水罐车22辆,四轮摩托水车36辆。 (三)购置基本灭火机具装备,其中:割灌机60台,灭火机240台,灭火水枪2400支,动力水枪24台,移动水泵灭火系统168台,油锯60台。 (四)购置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提升数字集群手持终端280台,便携式消防水泵75台,森林灭火用4G三网通便携站1套。 |
2.3 项目总投资:66505200元。 |
2.4 合同估算价:925600元。 |
2.5 项目周期:30天 。 |
2.6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范围涉及黔南州全境,具体设计工作为:(1)提供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初步设计达到作业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并获批复,涉及物资储备库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许可、消防等,涉及消防水池林地占用和采伐作业等设计的,须提供相关编制审定资料并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和报审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设计文本及图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项目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后期服务等。(3)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等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变更设计等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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