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7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二次)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政革局以 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批复,观发改项复〔2025〕1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73.72%;国有自筹:26.2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观山湖区林东、黎阳家园、113 地质队 2.2 规模:项目总投资 1281.91 万元。建设内容为更换庭院燃气管道约 1.5 公里及阀门等附属设施;更换户内燃气立管约 6.0 千米及附属设施,共 2000 户;更换橡胶软管 40000 户;加装安全装置 10000 户以及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 2.3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506911.86元(含税)。 2.4 计划工期:100 天。 2.5 招标范围:更换庭院燃气管道约 1.5 公里及阀门等附属设施;更换户内燃气立管约 6.0 千米及附属设施,共 2000 户;更换橡胶软管 40000 户;加装安全装置 10000 户以及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用管道安装GB1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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