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5FE5497ZB3
项目名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米兰科尔蒂纳冬奥会设备运输、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计 1 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包名称)
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
0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米兰科尔蒂纳冬奥会设备运输、保险服务项目
¥24,7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服务采购部分
服务期:按照招标人需求时间内完成,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注:
(1)四辆转播特种车辆的国际运输,以及为配合总台宣传报道所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该部分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万元;
报价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转播车往返海运费、国际运输及意大利当地运输、加油费、保险费、国内外清关费、国内外港口操作费、国际陆运费、司机租用费(含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司机责任险)、ATA单证册资信评估费、转播车停放费、车头租赁费、路权办理费、车头行车记录仪安装费等。
(2)广播电视设备的国际运输,以及为配合总台宣传报道所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该部分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70万元。
报价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海运费、往返空运费、中欧班列运费、国际运输及意大利当地运输保险费、国内外清关费、国内外港口操作费、国内外陆运费、搬运及装卸费、ATA单证册资信评估费、集装箱车和司机租用费(宣传报道用)、包装费、仓储费、危品鉴定费、锂电池相关鉴定费等。
(3)投标人对这两部分分别进行报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部分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同时,两部分的报价之和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4)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分项报价表》及附注要求,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及附注要求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人需求时间内完成,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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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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