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
水上安全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上安全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位于北部湾北岸、广西防城港市渔澫岛西南端。防城湾有东湾和西湾,水域宽阔,纳潮量大,地形隐蔽,水深浪小,港池航道淤积少,是中国大陆沿海最西南的深水良港,也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本工程建设规模和航道通航标准为:航道全长约23.0千米,30万吨级单向航道K00+000~K08+5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8米(当地理论深度基准面,下同)、通航宽度300米,K08+500~K21+8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6米、通航宽度300米,K21+800~K23+0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21.6米、通航宽度268米;10万吨级双向航道的起点位于K11+000处,K11+000~K23+000段对应航道设计底高程-15.5米、通航宽度352米。
2.2招标内容:根据施工性质、船舶交通和水域范围,将维护水域划分为施工作业区域、安全警戒区、安全预警区、禁航区和通航区;通过对过往船舶进行疏导、分流,采取定点值守、日常巡逻和现场维护等方法,协助招标人、海事部门落实限航、禁航、单向通航等交通管制措施。
2.3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包含1个包件:
包件1:水上安全技术服务,服务期限暂定36个月。
2.4服务开始日期:暂定2025年9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2履约能力:能够在招标人的施工要求和计量支付等条件下完成本招标工程。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以往的施工项目中能够按期、按质完成,且无违约、纠纷等行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中国交建列为集团层级黑名单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无行贿犯罪行为;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水上安全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490882919@qq.com。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 9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5760-01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月 1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月 6日 12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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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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