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已由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4-610112-04-01-838421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佳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该项目为6处深基坑支护工程及45米热力管道直埋沟槽支护工程。投资额约900万元;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9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标段编号:D6101123506CMd9G5nDh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本次招标为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2 标段名称:秦汉大道(阳光大道-北辰大道)热网支护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人尽快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用服务平台”(https://credit.zksk.cn/xian/Home)完成信用评价。具体评审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7)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评审技术标编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相关后果自负,对暗标评审相关技术问题或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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