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丰城麻鸭产业育种能力提升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981202508130102 招标编号: YCFCZB(2025)4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丰城麻鸭产业育种能力提升示范基地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丰城市孙渡板鸭厂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丰行审投资字(2025)102号 | |||||
建筑面积 | 10905.88 平方米 | 层次 | 7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45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5000000.00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新建麻鸭育种能力提升基地:占地面积1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905.8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任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任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由联合体所有单位盖章以及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联合体所有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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