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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5-CG126

项目名称: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月河流域(汉滨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
4)企业均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中登记备案企业。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联合体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
4)企业均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中登记备案企业。
③ 联合体协议。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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