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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铁路立交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G235 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地材、预拌混凝土)联合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铁路立交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G235 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地材、预拌混凝土)联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HZJQ-WZCG-094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铁路立交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预拌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G235 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G235 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浙江金华义乌市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铁路立交工程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穿越金温货线立交工程,左幅ZK0+864(含0#台)~ZK1+479.800(含20#墩)、右幅YK0+864(含 0#台)~YK1+464.800(含20#墩)范围内的桥梁主体结构、附属结构、排水系统等内容。其中桥梁施王邻近营业线范围:左幅13~19#墩右幅11~17#墩。

2.1.2 G235 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下穿沪昆高铁、沪昆铁路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义乌市(县)。合同金额1.22935751亿元,合同工期515月,开工日期: 2022年 6月,竣工日期:2023年 12月。主要工程:1、建设地点:金华义乌市,沪昆高铁 K282+180、K282+599、K282+631, 沪昆铁路 K322+401、K322+817、K322+848。 2、建设规模:既有 G235 国道 E、F、G 道路改造;新建 K834+800~K835+600 (右线)、K834+949~K835+603(左线)内的公路下穿铁路(含引道接线) 的主体结构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市政管线等工程。 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 90 分及以上。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主体结构、路基路面、排水、市 政管线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相关混凝土资质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需具备采购物资月生产量不低于2000立方米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近两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情况;须出具近两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2023年、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招标物资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具有报价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资料至少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地材D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销售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要求:需具备采购物资月供应量不低于4000吨的供应能力。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情况;须出具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招标物资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需提供2024年具有报价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资料至少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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