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汽机锅炉厂房墙面修复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4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汽机锅炉厂房墙面修复加固工程,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汽机锅炉厂房墙面修复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2 规 模:电厂2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汽机锅炉厂房墙面修复加固工程标段包1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华能营口热电厂厂区内
2.5 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09月25日开始,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计划工期为66个日历日。
(1)#1、#2锅炉厂房屋顶彩钢板及排水系统治理;
(2)#1、#2锅炉厂房屋顶4台通风器区域治理;
(3)主厂房外墙彩钢板修复补钉刷漆;
(4)#1、#2机组主厂房窗户治理;
(5)#1、#2炉原烟道、旁路烟道钢筋混凝土构架及附近区域设备设施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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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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