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B2025SQCGZ211-重1
二、项目名称: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月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上海助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花贤路69号
3.成交金额:96.00%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6.00%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月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年(采用 1+1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晓蕾(组长)、郑宝、孟杰、王庆利、苗从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480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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