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记沟乡办公及业务用房迁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冯记沟乡办公及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冯记沟乡办公及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3〕16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冯记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盐池县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冯记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5067m2,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28m2(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 271m2,业务用房2198m2,合并建设用房 670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电气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结构
项目总建筑面积50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9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67m2。采用“U”字形的布置方式,基本办公用房呈正南北一字型布置,东侧为民生服务中心,西侧为合并建设用房(司法所及兴隆社区),主楼地上4层,东西侧楼2层东侧地下设置1层,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办公用房室内外高差为0.3m,其中 1-3层层高为3.6m,4层层高为4.1m,地下1层为3.6m;职工食堂位于后期建设宿舍楼东侧,地上1层室内外高差为0.3m,层高为4.5m。
(二)建筑类别和面积
项目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其他用房由业务用房和合并建设用房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928m2,使用面积为1273m2;附属用房,包括职工食堂和警卫用房(门房)两部分,建筑面积271m2,职工食堂建筑面积196m2。警卫用房(门房)建筑面积为75m2。
(2)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198m2,包括民生服务中心900m2、戒毒(康复)中心“三区一室”105m2、基层武装部阵地 208m2、退役军人服务站46m2、综治中心300m2、纪委谈话室55m2、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含综合文化站)584m2。
(3)合并建设用房:总建筑面积670m2,主要建设冯记沟司法所业务用房 120m2,冯记沟乡兴隆社区业务用房550m2。
(三)装饰装修
基本装修,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外墙主要采用真石漆;内墙面主要采用普通涂料、普通釉面面砖等;楼地面主要采用普通地砖、水泥砂浆;顶棚主要采用普通矿棉石膏板、普通铝扣板吊顶;外门主要采用铝合金中空玻璃门。
(四)附属工程
(1)给排水工程:项目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室内给水管采用钢塑复合管,室外给水管采用PE100聚乙烯给水管。项目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室内污水管采用玻纤增强聚丙烯(FRPP)静音管,室外污水管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室外雨水管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经绿地、透水砖以及渗水混凝土下渗后,溢流至雨水口内的雨水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2)采暖通风工程:项目热源由空气源热泵机组提供,办公楼采暖方式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室外供暖管网采用聚氨酯发泡保温管厨房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项目通风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
(3)电气工程:供电电源由市内高压供电网引入一路10KV电源新设500KVA箱变1台,室外电缆采用直埋设方式。原则同意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防雷系统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
(4)其他工程:消防、环境、防水、绿色建筑与节能等。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 建设地点:盐池县冯记沟乡冯记沟行政村李新庄新村北侧。
2.2 计划工期:293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冯记沟乡办公及业务用房迁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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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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