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822130379-05267379
项目名称:2025年度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
预算编号: 0525-00001689, 0525-K0000203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33300元 (国库资金:12333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33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度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33300.00
简要规则描述:由于长宁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商业核心区域,长宁区域内的医疗废物收运一直以来面临停车困难的问题,区内医疗机构周边道路狭小且多为禁行禁停区域,且多数医疗机构没有内部道路或内部道路狭小无停车区域,医废收运车多在路边收运,造成车辆违章停车。引致区内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难,无法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提出对医疗机构每48小时一次的收运频次。为解决上述问题,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拟委托第三方对区内小型医疗机构收集后,收集后转运至上海申德医院(地址位于虹桥路2281号)中转点,由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大车对小车无缝衔接转运(车队车转移),实现医疗废物不落地交接的收运模式。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