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团河坝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东部新区团河坝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 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东经发项【202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_国家投资-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 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东经发项【202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2.2建设规模:成都东部新区团河坝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位于龙泉山东面,在建久隆水库水源地集雨区,属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辖区,距成都市区约25公里。共涉及贾家街道桂花村、快乐村、团河坝村、卧龙村和久隆社区5个村社,幅员面积27.75k㎡,其中水土流失面积为21.02k㎡。本工程建设任务是将自然景观和流域水系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除发包人需另行发包的工程外,承包人应完成经审定的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土保持宣传工程;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具体详见合同。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3.1.6 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