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S202508043
项目名称: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2026年度机关本级及直属队站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62.0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2.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保证金:8620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
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2026年度机关本级及直属队站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1
批
否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一年4274800;
第二年4345600;
批发业
注:服务期2年,第一年的标的金额:4274800元,第二年的标的金额(暂估):4345600元;第二年的标的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结果为准;第二年的标的金额不超过第一年的标的金额的11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包1 是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019年第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国办发〔2024〕33 号)等规定执行。
(3)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国办发〔2024〕33 号)等规定执行。
(4)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6)投标人信用记录: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7)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号) 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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