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田家镇补充耕地项目二标段(三期)-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田家镇补充耕地项目二标段(三期)-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4-511011-04-01-153940】FGQB-006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博田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博田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
2.2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等工程。
2.3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202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专项方案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资质,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设计资质证书后面承诺(格式自拟),明确具体以哪一项设计资质作为本次投标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