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323243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清江公司2年(2025年9月至2027年9月)宜昌区域零星修缮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1)清江大厦办公区域、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及维修;玻璃幕墙清洗、维修;外墙石材、广场砖等维修;防水工程;办公物资搬运等。
(2)樵湖商铺屋面防水、主下水管道、水电、房屋修缮维修。
(3)富林花园商铺屋面防水、主下水管道、水电、房屋修缮维修。
(4)公共用房:樵湖小区8套,富林花园10套房屋及设施修缮维修,电器维修。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实施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特征的信息页);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 2 日 18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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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