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改造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中发改政策〔2025〕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5〕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两套粗格栅、1 套细格栅、4 台提升泵、8 台搅拌器、4 台推流器、4 台内回流泵、3台外回流泵、2 套刮泥机及 DO、MLSS 等探头进行更换。同时,对化验室水质分析仪、生化培养箱、干燥箱等化验设施进行更新。升级一期自控系统,更换污泥运输车辆,对未封闭的生化池、细格栅池、二沉池进行封闭处理并加装臭气收集系统。2.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投资限额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方案设计报规划审批相关事项、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标段投资额:5140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工作内容含排水)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