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2025年08月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YGJ-HZGS-WZJC-2025-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经理部: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以南,科苑经五路以东,长丰路以北,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面积15902㎡,为大底盘综合体建筑,消防分类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主体建设2栋塔楼及裙楼,其中1#楼及其裙房为航空服务及配套用房,高度99.9m(21F/3D),2#楼为过夜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高度81.2m(19F/3D),另外在裙楼一层东南角位置设置一处公交场站。中标合同价为54323.1万元。地下室共三层,功能为配套用房、设备机房及地下车库,人防工程设置在地下三层。项目总建筑面积973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853㎡,地下建筑面积31484㎡。合同工期:2025年5月30日~2027年8月30日,共计823日历天。
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以南,科苑经五路以东,长丰路以北。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物资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有检测合格报告,具备环保所要求生产的生产许可证明。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中交隧道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县、市级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 29 日16时至2025年09月0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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