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三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询比公告
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委托三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二、标段(包)编号:20250803030104197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
方 ★B兴 司2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8万吨/天的生活污水处理厂
七、服务内容:委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包括填报系统相关内容、依法公布相关信息、制定方案等,并于2026年10月前完成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审核验收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合格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河北省遵化市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十、服务地点要求: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31日-2026年10月30日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0 项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的业绩(其中至少具有 1 项涉及污水处理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人员名单及证书,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的专职技术人员。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 到 2025年08月31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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