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谢家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北区)(一期)甲供材
料(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东兴区谢家河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川投资备【2018-511011-47-03-248783】FGQB-00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本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 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011-47-03-248783】FGQB-001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1 项目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谢家河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 171980.34 ㎡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抗震等级为三、四级,基础采用天然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机械旋挖成孔灌注桩基础。由于现场高压走廊影响,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筑面积 149197.84 ㎡ ,二期工程建筑面积 22782.5 ㎡。 一期工程包括地下车库、5#楼~11#楼住宅、室外铺装、管网、绿化等。
2.3 建设工期:852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谢家河片区。
2.7 交货期:本项目按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任务委托书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制造商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2)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且授权制造商须为独立法人资格;③授权的制造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 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 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预拌混凝土及预 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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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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