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煤机液压绞车、蓄能器总成入围招标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TAWZ-D2025092501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共设1个项目,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物料编码/物料小类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拟入围厂家 数量 |
标段一 |
410209 |
液压绞车 |
批 |
1 |
泰安煤机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否 |
2 |
标段二 |
530403 |
蓄能器总成 |
批 |
1 |
泰安煤机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否 |
2 |
2.3.1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2.3.3交货/验收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配天门大街3508号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
3.4.近两年(2023.1.1)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设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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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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