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市中区智慧交通建设项 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智慧交通建设项 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5〕19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乐山市市中区智慧交通建设项 目(一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5〕19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招标人每次指定交货地点。
2.2 招标范围:《乐山市市中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清单》 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数量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供应商供货的数量为准,双方按投标人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并支付。
2.3 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交货,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单后 60 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安装、 调试完毕。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备供货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取得授权);2、安装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解析服务器、计算服务器、大模型服务器、视频平台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推理服务器、图搜应用服务器、中心节点业务交换机、LED显示单元、多点控制单元M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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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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