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梭磨乡藏香猪养殖基地项目(色尔米村)(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马尔康市梭磨乡藏香猪养殖基地项目(色尔米村)(项目名称)已由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尔康市梭磨乡藏香猪养殖基地项目(色尔米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马尔发改行审[2025]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尔康市梭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浙江援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马尔康市梭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马尔发改行审[2025]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尔康市梭磨乡藏香猪养殖基地项目(色尔米村)。
2.2工程地点:马尔康市梭磨乡色尔米村。
2.3建设规模:新建生产设施及附属建筑面积2266.21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建筑包含配怀、分娩、保育育肥、后备舍1栋,建筑面积1591.51平方米;值班室1栋、建筑面积39.53平方米,综合用房1栋、建筑面积197.43平方米员工宿舍1栋、建筑面积177.47平方米,展示厅及饲料仓库1栋、建筑面积163.38平方米,水泵房1栋、建筑面积16.98平方米,生产区洗消通道79.91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硬化、围墙、赶猪通道,购置养殖设施设备、种猪等。项目总投资7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投资额:696.117629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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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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