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云阳县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和超负荷运行整治改造工程项目EPC设备采购(一标段),项目业主为云阳县群益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群益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重庆市云阳县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和超负荷运行整治改造工程项目EPC设备采购(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完成重庆市云阳县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和超负荷运行整治改造工程项目EPC设备采购(一标段)采购、安装、调试、联机试运行出水水质连续3个月稳定达标(1级A标)、培训、三年不间断售后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限价、技术要求。
2.3 本项目最高限价:10143866.98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市云阳县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和超负荷运行整治改造工程项目EPC设备采购(一标段)采购、安装、调试、联机试运行出水水质连续3个月稳定达标(1级A标)、培训、3年不间断售后服务。
2.5 交货期:3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保期2年。
2.6安装时限: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安装。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主要核心设备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制造商授权书;
注: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商或者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