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崔永贵经济责任审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崔永贵经济责任审计采购项目,已由《中共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5]第7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按照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崔永贵(2017.12-2024.07)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2 采购范围:经济责任审计期(2017.12-2024.07)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32天(日历天)。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对服务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合理的评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省注协年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无处罚记录。
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比选;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年检记录和所属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经济责任审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及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30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18时00分;
4.2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