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火车装车鹤管密闭及油气回收设施、-35号柴油储罐环保隐患治理、两套催化装置催化剂罐粉尘污染治理、公用工程部三循冷却塔隐患治理等4个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名称: | 大庆炼化公司火车装车鹤管密闭及油气回收设施、-35号柴油储罐环保隐患治理、两套催化装置催化剂罐粉尘污染治理、公用工程部三循冷却塔隐患治理等4个项目安全预评价 |
项目概况: | 公司计划建设火车装车鹤管密闭及油气回收设施、-35号柴油储罐环保隐患治理、两套催化装置催化剂罐粉尘污染治理、公用工程部三循冷却塔隐患治理等4个项目改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需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单位: | 大庆炼化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响应承包商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或化学原料或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1.3响应承包商应具备安全评价能力,服务商必须在2022年-2024年石油石化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中,开展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业绩2份。(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以及上述报告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和盖章页)。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潜在承包商,请于2025年8月29日9:00至2025年9月1日9:00 ,向大庆炼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联系提交所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筛选,通过资格筛选的单位方可获取采购方案。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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