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阳县崔家头镇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千发改发〔2025]68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发改区域发〔2025】436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千阳县崔家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千阳县崔家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千阳县崔家头镇黄里村、崔家头村、斜道巷村 ;
2.2 工程规模:新建砂石路,水泥硬化道路,配建排水渠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6733747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施工 | 千阳县崔家头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 | 新建砂石路,水泥硬化道路,配建排水渠等。 | 90 |
2.5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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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千阳县崔家头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里程不少于7公里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里程不少于7公里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提供项目所在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查询路径以及提供给甲方开具的发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和无在建承诺);近3年(2022年8月至今,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查询同企业)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
平均营业额≥500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值均≤75%)。
3.7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投标人应进入交通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查询截图)。
3.9投标单位必须是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的投标单位 (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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